因果律训

一、弃亲不养罪弥天

吾乃本堂保生大帝降 妙基堂 公元一九七五、六、五
诗:陈贤夫妇配鸳鸯 五子已失在中央
数拾寒暑未起色 加勤行善可破殃
示:今请临时鸾驾,有关台北信士陈金O夫妇案前禀求之事,吾神特开坛指示之查陈信士为拾余年来,所经营市场生意每日愈下,此乃与汝夫妇本身因果有关汝本命中注有五子登龙,方才吾已以诗言指明三子已失,故而影响家运老来无靠,若论汝陈家之因果,应从汝之前生言起。
前世汝夫妇本是一对姊弟,因生父早亡,汝母为扶养汝姊弟另嫁他人,汝姊弟随由继父照顾养大至成人,且汝继父视汝姊弟如己所生,可谓恩情重大,俗俚言:“生者放一边,养者大如天”。
岂知汝俩长大后,却不知报恩尽孝,未尽反哺之恩,继父年老无法谋生,被汝姊弟遗弃未尽扶养之孝责,始后汝继父终极怨恨中而别世,此为汝俩前生之未尽孝道之因果冤欠。
此世汝俩结为夫妻后,前生因果业随汝俩而开始讨还,前生汝俩之继父,今世投胎为汝之第三子。
此子生后聪明乖巧极得汝俩之宠爱,此中因果循环天机非汝俩所能知也,如照因果安排,将来此子将花尽汝家所有财产,逼使全家走头无路方干休。
因汝俩本世积有善功,因此前后两世因果提早安排结束,故于三子成年前别汝俩先死,否则如照因果律令安排,后果更不堪想像。
今汝三子虽已先亡,但前生债仍未清,故乃有生意奇差之事。
从今起,立即行善布施,自能渐解前世冤业,并于地藏古佛前忏悔呈疏,发愿行善可渐化解也。


二、不孝之报

吾乃本堂中坛元帅登台 圣心堂 - 公元一九七五、七、十一
诗:圣心法舟载缘士 共登彼岸享真如
中坛元帅镇坛守 登鸾执乩大道扶
又诗:午未交替万八秋 三曹普渡缘得救
宿世冤欠今清算 因果讨报缠无休
◎论许盟○之因果
诗:许子不孝遭天遣 恶劫临头自报应
养育亲情厚载恩 未思反哺苦惨连
示:查许君日前所发生之车祸,乃酒后自驾机车撞于路旁树干而手足俱折昏迷不醒,幸经路人好意代送医院急救,奈因不孝罪孽已临头报应,故而灾劫难逃,致右手右足成残,此报应之事委因果原由,应从许君幼年述起:
许君幼年丧父,因家贫难以维生,七岁之时随母改嫁入继郭家,因继父未娶故视许如己所出,十二岁时,不幸其母又病故,因母未给郭家生下一男半女,为继承郭家香火,许君乃身挑许郭两家香烟,虽单传但肩负两家薪火之续延。 及长,许父正托媒为子娶媳之际,不慎在山上工作因跌倒成中风,又未及时治疗成瘫痪半身不遂。
此时许君不念继父养育之恩,无思反哺之孝,不但未延医诊治父病,反而乘父中风无法行动之时,将继父终身节俭所存储之现款金饰盗取花用一空。
最不该,未经其父之同意,伪称需筹大笔住院医药费,将父产抵押变卖一空,另租一间简陋破屋置其父住该处,随即离家花天酒地,将抵押变卖财产款项挥霍殆尽,任继父辗转哀号于破厝不顾,真是丧尽天良大不孝之人间惨事一椿,幸有邻居富同情心者,每利用空闲帮其整理卧褥,清理屎尿浊臭,并将剩饭余菜残汤置于床旁,任其自食取用,可怜在这生不如死残喘苟延拖命中,因病情严重且又时饱时饿,而引起并发症,终在含恨哀号中别世,亡时两眼睁瞪死不瞑目,后事乃由善心人士代为安排简埋草草了事。
此等不孝遗弃继父养育大恩不顾,冥冥中已注下因果报应之冤,此后许君在花尽父产后,已孑然一身走头无路为人打杂维生。
日前领薪水后,于彰化夜市路旁摊贩自饮黄汤数杯,于返回台中友人途中,忽见其继父显灵露相,一时大惊而分神自撞路旁树干,手足当场断折,面目全非重伤昏迷不醒。
虽经善心人士送医急救,任尔华陀再世亦难治愈其残疾,此后终身将成残废,一报还一报悔之已晚,此乃自陷不孝因果报应苦圈痛苦无尽期,吾神挥笔至此亦感叹万分,望世人能知尽孝为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