达摩指玄宝录

第廿一参 门生问道录(六)

达摩祖师 降         癸亥年十一月廿一日

 

诗曰:摩登男女每伤情。害得相思满脸生。

   千里有缘再会面。无缘相见各修行。

 

圣示:走在道路上,看见木童骑着泥牛,正在吃着路上的石头,大吃一惊,为何如此呢?靠近木童问道:泥牛为何吃石头?木童视若无睹,仍旧吹着不响的笛子,让我迷惑了。定神一看,原来是这般(它是那么的无情,而我却枉用情,太过痴情,对牛弹琴!),世人啊!你是一位活木童,骑着“黄牛”吃草吗?我用水往泥牛一泼,突然泥牛不见,却成为水牛,你要选黄牛,还是水牛(奸奇巧诈还是老老实实忠诚的默默耕耘)呢?

 

蓝再立问:指玄录第十参里有篇“光明收圆经”,要如何念?如何回向才适当?

 

达摩答:以我真种性,念出无生音,愿把经中意,普及一切物,令我忽开明。

 

蓝再立问:若皈依某宗派之后,发觉并非正道,但因惧怕违背当初所立之誓言,而受天谴,遂甚感为难,不知这些誓言,是否有效?

 

达摩答:邪说异端本不可信,若一时无知,进入邪门,早出为妙,其邪誓虽重,只当无知的语言,若去邪归正,正法拥护,人天欢喜,何必惧之?

 

蓝再立问:《皇普度圣经》有云:“打胎溺女,罪犯天条”请述明打胎之罪,以警世人。又已犯之人要如何补过呢?

 

达摩答:打胎溺女事关性命,诚为不道德之事。打胎为近时社会盛行之事,胎儿虽未与父母见面,但怀于母腹,一般灵性一样心跳,可谓活生生的幼苗,仁者爱及于物,花草犹不敢任意摧折,何况肚内骨肉,一样感觉,一样痛痒,故打胎之痛,母亲最知,杀胎即在杀自己骨肉一般,世人宜避免犯之。若不愿生育,应事先避孕为宜,若不得已犯之,宜对胎魂超度之,并多行放生及捐助孤儿或济助贫困人家,或印善书劝世,以补其过。孩儿一旦出世,不可溺之,否则其罪深重,非用功德可以补之也。

 

廖进成问:仙佛曾讲:缘未了,不能返。那么缘一定要自己去了,还是可以用行善立德去了呢?

 

达摩答:缘未尽,还得再来一次,但若想以功德了缘,此为不得已之方法,若以各种宿业因缘而论,功德有时仍然无法代替俗缘。如以感情而论,若有相背叛之事,女者受骗,男方另娶新欢,女者抱恨而终,来世必来索报;男者若以功德偿还,欲避此报应,然女魂不接受仙佛调解,即是不能“和解”,虽此事男者已有悔意,但犯罪既已成事实,纵你行善或救人功德殊大,女方不原谅你,仍然要受刑。受报完毕后,原来所作功德俱在。故知功德有时仍然不能抵债,试看许多大德者,仍然无法解脱各种病难、意外事件,由此可测之其端倪。

 

※附注:以下为各地读者来信叩问之问题。

 

基隆陈明志问:弟子读某书,暗示东土某祖的“承盘”收圆道务,该书作者即提出“查出祖派,访得真祖,投拜其门而皈正宗矣。”弟子甚感迷惑,因此说与鸾门所谓“道降火宅,在家出家”等略有出入,请祖师开示。

 

达摩答:尽信书不如无书(师),达摩纵有真法宝,还是从你身上找,真祖师假祖师齐出笼,不知拜那个好?吾今告汝:哪家的馒头皆可吃,翻翻自家锅盖,一样不少一物,何必外面寻找食物呢?

 

和美陈志明问:道法三千六百门,但是有些玄关窍不在三千六百门,这是代代祖师传授之心法,这才是正法吗?

 

达摩答:一切有为法,如梦幻泡影,如露亦如电。万法归一,没有别法,若知此法,不明他法,又有何办法?法本无法,因人生法,不执一法,可得万法,若求万法.不如一法。玄关无为法,切莫纸上找法,心法玄法,即此一法,不在表面;正法是法,眼内寻法,不见是法,法而无法,即是正法。万法既空,一法何存?且将心安,即是得法,已无别法,故曰此法,祖祖守法,各个知法,所以成就正法。

 

陈志明问:鸾堂未有明师点玄,如何知玄关一窍,祖师怎么办?

 

达摩答:玄关不远处,两眼可察之,若是迷魂窍,知又有何用?鸾门即玄门,鸾笔即佛手,指点原来路,画出玄妙处,若还不知道!闭目且见过。哈哈!这里虽奇妙,盲人路可通,吾问目明的摔倒多,还是瞎子摔倒多?君可看瞎子扶杖,像正鸾闭目扶鸾,工夫不浅,欲寻妙处,眼前即是,如此这般,俱成大道。祖师大国手,不动声色,直指人心:“看着办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