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善堂 公元一九七六、六、二十七
诗:勤劳圣贤得其功 身修理真德明宏
慈善广布心志怀 品行超人耀祖宗
示:今宵东岳殿东岳大帝,藉本堂为阳民林玉○因果业障讨报一案审判,并命六部生以外,诸生排班效劳,严守堂规,不可随意走动,审案之时,司香进果献酒暂停,东岳殿诸长官已临本堂,片刻后将案桌移前,如公堂候审。
东岳殿走报司降
诗:今临圣堂会贤英 杏坛阐教破痴名
阴阳事迹映恳镜 劝人处事磊落明
东岳殿文武判同降
诗:文儒圣坛五教兴 武法森严护善灵
判明阴阳律法正 降笔勉民善功行
东岳殿将军降
诗:白衣云集理勤修 儒门规范虔学求
明德悟守登彼岸 喜善悠久誉永留
圣示:大帝已临本堂,命派贵堂宣讲生郑新助(天音杂志社郑社长)至案前,担任司掌审案之一切誊译,代传唤阴阳各受审人,帝谕已下,不得有误,此示。
东岳殿东岳大帝降
诗:奉聘登鸾审阴阳 藉堂判明善佑昌
喜善神人代天化 参者圣箴大道扬
圣示:命阳世原呈疏人林玉○及被告亡灵李珍花进堂侯传。令文判代执桃枝柳笔挥鸾。命主簿官开卷,备审一切案情。
主簿官曰:禀主公,今调卷而藉喜善堂升堂,开办阳民林氏玉○,住鲲岛台南府城隍辖下,仁德乡后壁厝○○号。现庚四十二岁,本世出生日期为岁次乙酉(三四)年三月廿七日辰时,现受因果讨报而痛苦万分,经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裁准,呈禀南天,疏转酆都大帝,牒交本殿,今宵藉喜善堂开办阴阳双方讨报之因果而特审此案,请大帝明示。
帝曰:宇宙间本天堂地狱阴阳之分,天是阳亦为男,地是阴为母也。世人秉阴阳因果而转世人生,皆带业而投胎,善恶因果之报应如影随形,善者得其昌,恶者必尝恶果,而应世人昧理妄造之恶因果报应。此乃千古恒常之定律。人人均难幸免,今禀疏人林信女冤欠临身,现被讨报前因,今在喜善堂案前,虔诚叩求,正主席柳星君特专案奏明
上苍恩准,牒转三曹,今夜特藉喜善堂开办此案。林玉○暂退一边侯审,命将军带女魂李珍○进案前。
将军禀主公:女魂已带至,请主公定夺。
帝曰:案前李女魂细听,汝在世家住何处?何时逝世为何而亡?详细答来,不得有误。
李女魂答:禀大帝,小魂死时是六岁,至今有二十四年,若以阳世之年华而算,已经三十岁,家住嘉义县中埔乡金兰村中埔十号。我是被害死,冤枉死,死的好惨,请大帝爷替我作主。
帝曰:小女魂汝不要再啼哭,今在公堂之上,凡有理者,本座定为汝作主,汝可说详细一切案情,以便本座今宵审案之凭裁。
李女魂答:我在生之父叫李国雄,因我母生我之时,不幸患产后破伤风,撤手辞我父女而别世,故我出生后即无母可养育,全靠我父代母职,一手带大,当我六岁之时,因家庭失人照顾,我父在外工作以维持家庭之生活,且尚须料理家事,体力精神上实无法支持,每想起我母生我而不幸别世,父女常抱头大哭,邻居见我父为人老实,虽家庭贫穷,但亦甚认真工作,适逢同乡顶六村,富烟农家之女范英妹,因与其夫性情不合而离婚,经媒人提亲而嫁我父为继室,成为我之后母,不料原性之未改,恃傲而待我父子,因我出生就无母,故我父较宠爱我,不料此父子之亲情,引我后母之杀机,而于二十四年前二月初四将我杀害,并将我抛弃于村中水田里,使我幼年之纪,便遭受人间这等惨害之苦,真是恨命运之不公,以上之招言句句是实,请大帝明断,未知今宵带我到喜善堂提审为何因?
大帝曰:命主簿官开卷,对照李女魂所言是否属实?
主簿官答曰:一切均如女魂所说,请大帝明示。
大帝曰:本座问汝,自汝死后一切情形如何?为何与案前呈疏者,林玉○扰缠不休,准汝答言,不必惊慌。
李女魂答:我本世之命数未该终乃枉死,当死后由中埔福德正神领我至嘉义城隍爷报到后领往阴司,虽经阎王准我随时转身而投胎人身而再出身于阳间,但我不再投胎转世,因世人之心太险恶,然害死我之后母,亦受阴阳律法所判刑,当我在阴司自在过了二十年左右,约四年前,思世人为非作歹,乃未明因果,若凡行恶者,应受因果之报应,如此始能使世人向善。而林玉○前世是我门下之学徒,拜我为师,学木工之手艺,恩将仇报,利用我卧病严重之时,诱拐年轻之师娘,窃取大批金银,一走了之,世上那有门生拐走师娘之乱伦邪行,若因果无报,难服三曹之对律,因此禀呈阎君王,谕准予四年前开始讨报前世债也。自此后林玉○开始精神病分裂而念念有词,因果之病发作而身体不适,此为因果循环之报应,未知拘小女魂到此有何指示,我附身扰缠,乃领有阎君王之凭证。
大帝曰:案下李女魂细听,汝之心意本座知之,乃奉令而讨报因果。今若藉善书传世之刊行,将汝之冤深案行公诸于世,前后两次被害之处境得予公开,使冤情大白于世,有助于世人劝化向善,此为本座亲临喜善堂开办汝等阴阳之案,今宵本座特为汝双方排释此因果如何?
李女魂答:全凭大帝爷作主。
大帝曰:问林玉○汝意如何?
代禀人答:由大帝爷作主。
大帝曰:时逢三期,乃是有冤报冤,有恩报恩,此为三曹共守之因果定律。今为挽转颓风,共渡迷痴,使世人明因果之非虚。
今宵本座特判汝双方如下:林玉○前世未遵为人弟子之道,拐诱上辈师娘,败坏伦理道德名节,不择手段歹行恶性,拐卷不义之财,今受报应,遭此恶报,乃理应如此,但因念在喜善堂正主席柳星君代保愿藉刊印圣箴,发扬渡众,特准寄罪缓办十年,但须即日起速行大善不断,若未遵谕而行,其缓寄之罪一并撤消,并即刻由郑宣讲生新助(天音杂志社郑社长)代写回向立愿文疏,专案行禀本座裁准,若依谕而行,其功可补前世罪愆,否则其果自担。女童魂李珍○前世因患病又急怒而亡,今世又被不仁之继母害死,堪谓可怜,特准汝逍遥阴阳两界,并即日起不可凭附林玉○,暂停止讨报,准可暗中观察其行善之功德,十年之中所行功德,全部回向由汝而得,不得违谕而行,若汝双方再违本座谕而行者,其罪各自受,绝不宽贷。今宵已晚,就此收卷,各执事小心行动,不可惊动阳人。并谢喜善堂神人协助设案效劳。
本堂司礼神再降:恭送东岳大帝诸长官回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