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上圣母 降 90年8月29日
第廿六章 义与利
昔时,圣人有言:“君子喻于义,小人喻于利”。
大凡有道德修养、心识纯正之君子,其言语、身行、造作、待人接物上,必然合于公正、平实,而以公众利益为考量取择,甚至于舍自我而为公,惟恐众人有所不便、有所权益丧失,是以,凡仁人君子必舍小我、以全大我。
因以整个团队、社会、国家之整体作考量,是故君子常舍己身私欲,广为群体人类谋更大福利,而此义行必有所舍得个人之执,配合全体意见,然后付诸行动;亦会舍己时间以配合公益活动之推动,亦常会舍己钱财,以使公益事业能得绵延不绝。
对于所舍之时间、金钱、权力、感情等,从生活表面来看,是比他人付出更多,亦即有形物质损耗不少;但是,往往观察精修此道之人,其生活必定更充满自在、和乐与满足,盖因无所争、无所执,又能舍得,具有公义之心以付诸行动,不懈不怠,愈挫愈勇,常保情绪之平稳,因此,常可感格上天慈悯,付出三分,而回报以七分,此为真正义行之利也。
反观,无德小人坐拥高官厚禄而思独霸天下,不能满足现有之利益,永远心存少事高利最好;平时好逸恶劳,食是美餐,衣是华服,住是高楼大厦,行是轿车代步,又有钞票入袋,何等清闲逍遥,有事经手则草率而应付了事;光阴如梭,一去不回,时时心存邪思、自我、利欲,常以报酬算计所做,不肯用心于事业,脑中尽是被名利所迷昧茫然,一旦福报享尽,将沦落至何种地步,则不可知,此为小人汲汲营求利欲之下场也。
是以故,君子与小人之区分,乃在义与利而已,愿世人体悟而慎行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