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怎样收获就要怎样栽

四、 我的感言和建议

自从撰写出版“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”一书之后,尽管经常受到许多读者的鼓励和回响,然而有时也常常觉得书中有些部分仍然解释不够详尽,比喻不够恰当,或说理不够深入,或事后读者的质疑而不得不加以说明和澄清之处,因此谨在此补充申述如下:

(一)我们时常听到一般人常常表示:“我的心好就够了,何必做什么善事。”“我们只要心里不存恶念,不要害人就够了,何必信什么因果。”这些话乍听之下似乎很有道理,然而细加推究,实在是似是而非,因为心中不存恶念,不去害人固然很好,然而充其量不过是在消极方面使一个人不再继续增加业障而已,然而在积极方面却不能行善积德,增加善业,因此过去(或前世)所造成的各种业障自然也无法获得丝毫的消解,将来因缘一到,各种应受的果报也就必须一一加以承受,甚至由于在生之时,从未行善,尸位素餐,未能善尽应尽的职责,以致使人蒙受不利,结果也可能在无形中造成了更多的罪恶。记得过去有一个值得警惕的故事:一个官吏一生从未贪渎,死后自认应该受奖励,没想到却被阎罗王判令下地狱,因此大呼冤枉,要求阎王明察平反,阎王详阅善恶簿上所载的资料后乃严正告诉他,他一生虽然为官清廉,然而却从来未能替百姓兴利除弊,替人民谋福利,因此有亏职守、罪有应得,请想一想,如果一个人仅能清静无为,那么与一块庭前大石始终全无表现,有何异哉? 人生在世,如果无益社会,则枉生为人,国家任官用人,如果未能替人民作事则尽属酒囊饭袋,长期耗用民脂民膏,则该当何罪,理应自知。俗语说:当力可行善而不行善,即是恶者。因此千万不应误解“心好就好”,“不害人就可以”。而且应该向前再进一步“行善积德、勤种善因”,唯有如此,将来才能“消灭业障、享受善报”。

(二)布施是行善积德最具体和最有效的一种途径,许多人认为要布施必须要有许多钱(以便行财施)、许多学问(以便行法施)、许多空间(以便行无畏施),因此常感到自己目前的能力还不够,还是等到将来赚够了钱,而且事业有成就,这时有闲情逸致才来从事慈善活动,这种观念亦属似是而非,并非正确。事实上要从事布施行善应该量力而行,能力大者则多捐,能力少者则少捐,而且一个人只要有行善的意念,纵然一时经济拮据,然而只要诚心布施,一次只要少数的金钱,也都是十分有意义的事,而且在愈困难时,倘若还能发挥“人饥己饥、人溺己溺”的同情心来帮助别人,便愈能够表现其伟大的博爱精神,因此与一毛不拔或为富不仁不肯布施,其功德等于零者两相比较,自然便有天壤之别。我们应该知道,行善不一定要布施财物,一个人如果能够对父母家人、亲戚朋友、学生部属乃至一切的人们都能加以尊敬友爱、同情协助,对于各种动物也能加以照顾爱护,对于流浪或受伤的猫狗或小鸟等等也能加以喂食、治疗或收容,与人相处时态度保持和蔼,经常露出微笑,处处表现礼貌和体贴,使人感到温暖和愉快,有机会则尽量替人服务,慰问孤儿和老人。说话注意口德,不要伤害别人的自尊和名誉。有机会尽量助人迁善改过,建立信心,教人明白是非善恶,以免误入歧途。对于有益的经典善书,捐款助印,尽量协助分发传阅或流通,扩大劝化的效果,诸如此类的表现,都是令人敬佩的菩萨行为,因此如果经济困难或尚无谋生能力,则不妨努力实施这些不用花钱的“无畏施”,是功德无量。事实上这种行为与那些只知“财施”而不知“修慧”或“修身”的其他人比较,甚至更为可贵,更令人感动,将来所能获得的善报自然也就更为丰硕。

(三)有人在行善后由于未能立即显现奇迹,便立即灰心气馁,不再行善。由于这些人对于因果现象的道理认识不清,因此也就经常怀疑因果的可能性。行善类似慢跑运动,必须持久实施才能看到明显的功效。除非有特殊因素,否则是很难即刻显现奇迹,尤其是业障重的人,更无法只透过短期的布施便迅速得到戏剧化的改善。长期而言,行善结果大都能够获得应有的果报,殆无疑义,因此不可求急功近利,不要操之过急,否则便容易失望和失去信心。春风化雨社的许多会员便是一个很好的实例,有些社员非常热心,自从本社设立之后便一直热心的加以支持,尽管每个月仅仅都只有捐献少数的一些钱(一、两百块)然而长期行善的结果,大家都发现许多“巧合”的现象,除了本书上一集所提到的这些升迁顺利、事事逢凶化吉之外,最近更发现本校一些热心的社员纷纷考上研究所,申请获得公费到国外(或国内)进修深造,这些人数到目前为止已经将近有十位,有些担任行政的社员,最近也纷纷荣升为组长、课长,有一位非常忠实和热心的社员,前个月甚至还被任命为附近的教育局局长,因此令人感到无限的安慰和惊喜,这些都可以说是长期耕耘和播种的结果。

(四)目前有许多人都是“有知识”而“无智慧”,“聪明绝顶”却“缺乏远见”,平常说话头头是道、满腹经论,作事非常精明而能干,然而却缺乏明辨是非、判断善恶的睿智,更不明白“人生的真谛”、“生命的目的”以及“人生的可贵”,因此凡事都只有考虑自己目前的利益或享受,而丝毫不明了将来有一天因果循环、善恶报应的可怕,这些人由于缺乏高瞻远瞩的眼光,以及趋善避恶、择善固执的观念,因此在贪婪美色、心猿意马、利欲薰心、见利忘义的情况下,往往会做出糊涂颟顸、违背良心甚至伤天害理的行为。由于目前我们的教育似乎都十分偏重“知识”以适应升学的需要,而完全忽视道德伦理的培养,因此造成了目前社会上犯罪事件日益恶化的现象,这是一件令人担忧的趋势。回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曾经说:“一个人真正的财富乃是他在人间的德行”,因此一个人如果能够明了“道德”与“善行”的重要,那么他就不会过分贪图今生的、眼前的、物质享受和感官的满足,也不再浑浑噩噩,终生只在追求一己的名利和私欲,相反的,他可能会竭尽心力,贡献社会,以便创造“更多的德行”或“真正的财富。”

目前有一部份人士为了竞选民意代表或地方首长,动辄耗费百万、千万甚至亿万的财富,简直骇人听闻、令人咋舌。如果他们具有真正的智慧,能够将这些预算的一小部分捐给社会,以设立图书馆或社会教育的机构,大力协助推广文化教育的活动,并且大量救助人间最不幸的孤儿或贫民,则这种伟大的善行,不仅将赢得全社会的尊敬以及万千民众的感激,而且更可以使这些捐献者的芳名流传百世、永垂不朽。这种无限的回馈和无量的功德,与声嘶力竭到处拉票,卑躬曲膝哀求选民支持以便获得几年一任的“虚名”相较,孰优孰劣,实在不言而喻。此外,一个人如果拼命赚钱而且省吃俭用,然后将其财富留给子女,则子女由于过于富裕,结果便往往容易养成骄奢淫迭,不知勤俭,不会奋发的习性,为了争夺家产,发生兄弟阋墙,大打出手的现象。如果父母有智慧,明了“积财不如积德”,则平常便会乐善好施、热心公益。基于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”的道理,将来他们不仅可以阖家获得平安,而且后代子孙会更为聪慧,更容易成功和出人头地。然而要选择这种“深具远见”的作法,便非具备超越世俗的“智慧”不可。因此如何有效的培养“道德观念”,使社会上每一个人都能够避免“近视”,而获得“真知灼见”乃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。

(五)经常接到读者来信表示为什么有些人作善事后很快就产生感应,甚至发生奇迹,而有些人却似乎毫无作用,根本没有什么“善报”,这是什么道理?“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”乃是一般公认的现象,并没有错,问题是在一个人所做所为是不是真的“善”、真的“恶”,必须分辨清楚,才能作正碓的定论,例如一个法官铁面无私、执法如山,毫不接受罪犯家属的关说,做事绝不徇私,又如一位老师在监考时非常严厉,一发现违规即照章处罚,这种“恶”便不是真正的“恶”,反之一位法官对任何人都很随和,对罪犯的判决和处罚也非常具有“人情味”,处处予以通融,则这种“善”也不一定是真正的“善”,因此这些人将来的“果报”也就常常不符合一般人所想像的那样。此外,为什么有些人参加各种布施活动后会发现“没有善报”? 可能有下列几个原因:

第一,此人可能业障很重,因此所作的一些布施与其过去的业障相比较,简直不成比例,这时自然就不能产生明显的效果,正如一个曾经贪渎或倒会几百万元,后来捐了几千元或几万元作善事,便想获得善报是一样的不切实际,因此必须长期布施行善,持之以恒才能收到真正的效果。此外,佛家曾云:“为善必昌,为善如不昌, 其自身或祖上必有余殃,殃尽乃昌;为恶必殃,为恶如不殃,其自身或祖上必有余昌,昌尽乃殃。”一个人为善为恶之后,有时未能立即获得应有的报应,其理由也在此。

第二,此人所作的善事可能并非真正的“善”,所谓“善”应该是 纯粹出于“利他”的动机,为解救别人的不幸或痛苦不顾一切的施予援手,完全不考虑作此事后将有何种的“回报”,或对自己将有何种的“好处”,如果在布施时一再考虑“自身的好处”,甚至只是存心沽名钓誉,那么基于这种“自私”的动机,则布施的意义就不一样,将来的“果报”自然也就要大打折扣,因此行善时最好不要心存回报,而是为助人而行善,这样才是真正的“善行”。这种不求善报的布施,能够获得更大的“功德”以及更多的“善报”。

第三,此人经常布施行善,固然功德不少,然而也可能平时由于不 大注意而同时造成了“身”“口”“意”各方面的一些业障 (例如曾经出手伤人、做事害了人、或口德不修,使人名节受损、或心中常有贪婪、嫉妒、愤恨等等不良的杂念,或对父母不孝、待人不仁不义、或纵狗伤人、或缺乏公德心,造成噪音、毒气、废水等等各种的公害,及其他类似之事等等。) 因此“一恶破九善”,“火烧功德林”,善恶两者互相抵销,结果也就毫无功德可言,正如一个人经常在银行存款,然而一方面却也不断开付支票,结果到月底结算,银行存款所剩无几,甚至有时还会透支的现象一样。因此一个人不仅要尽量行善积德,而且平时更要注意修持或守戒 (不杀生、不偷盗、不邪淫、不妄语、不酗酒等等) 以免造成恶业而抵销善行,正如一个人除了要努力工作增加收入外,还要注意减少无谓的支出,这样才能增进财富,道理完全一样。因此修福(布施)与修慧两者都很重要,应该同时并重,不可偏废才是。

(六)有一些读者表示“不可思议的因果现象”第一、二集的内容,绝大部份均属于现世报的现象,事实上,因缘果报的现象除了现世报的部分之外,还应该包括二世、三世及多世的果报才算合理和完全。对于这些批评非常感谢,这种见解事实上极为正确,我完全加以同意。不过深感遗憾的是自己的经验与能力十分有限,目前也没有任何的神通,因此无法对于隔世和多世的因果现象作追踪调查的研究,目前只能将平日所见所闻、所观察、所实验,以及能加以调查了解的现世报方面真实的资料加以整理和著述,以供一般读者的参考和借镜,本书无法完全符合读者的期望和要求,谨在此表示衷心的歉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