冥游记

《第廿回》

济公活佛 降

二○○四年十月十六日(岁次甲申年九月初三日)

圣示:人生短短数十寒暑转眼即逝,多少人庸庸碌碌,平平凡凡来人世走一遭。来也空空,去也空空,金银财宝带不走,只带走满身之罪恶。待至地府受冥刑,才体会出人生是假,唯有一灵独真之时已来不及了,老衲盼望世人能在生之时,多学习圣贤仙佛之典范,努力于人道之修持,则证果大道何难之有?

济佛曰:傻徒儿ㄟ,游历地府去矣!

(此时济佛口念真言,童生之元灵随即被调出。)

童生曰:徒儿在此向恩师叩请圣安!今日看恩师颇多感慨,何因?

济佛曰:老衲虽领母命办一贯大道,奈何道中之徒,只是修人情道,真心修的少也,故有感而发,望世人及修士能把握人生短短数十寒暑,努力修持。

童生曰:恩师之徒儿遍满天下,也是恩师圣德之被,俗云:“家家观世音。”徒儿亦要言:“户户供济公。”来突显恩师之德泽。

济佛曰:哈哈!好说!好说!但愿世人能醒悟大道修持之不易,一日修来一日功,一日不修一日空,莫可偏废大道之精进,则吾愿足矣!可边走边谈好了。

(此时济佛口念真言,金色莲台现前,金光闪烁,耀眼异常。)

童生曰:恩师刚才所言大道之修不易,徒儿亦有感也。

济佛曰:怎么说?

童生曰:不管何宗何教,众人均知修,但却忍不住他人之攻讦或闲言闲语,以致受他人冷嘲热讽,恶意中伤或闲言闲语后,就退了道心,该如何劝之呢?

济佛曰:哈哈!此事不难,应以“增上缘”之念来化转之。

童生曰:何谓“增上缘”?

济佛曰:“增上缘”者乃心量修持之现也,亦即对一切横逆与挫折,皆能视为增进己修持动力之因素,不但不气馁,反倒更精进,不但不生气,反倒常怀感恩之心,来感谢考验你的人之谓也。

童生曰:感谢恩师之开示,但徒儿以为要做到此点并不易。曾在一次场合中,见身为道场领导人,只为信众帮他拍张照片,而他却大动肝火,透过麦克风斥责那位信众,害他吓得哭出来,令人觉得讶异,其修涵在哪?

济佛曰:你所说的那位,归空后不但没有回归无极仙乡,反倒沉落地府即是明证也。

童生曰:可否请恩师开示一下,助印冥游记之功,以鼓励各地善信大德之踊跃捐印,以广普化。

济佛曰:可,兹奉无极皇母大天尊圣谕:

一、凡乐助印赠“冥游记”一书达五千本者,准予消除现世一切业报。

二、有身疾者,随喜助印此书,可视其功德之多寡,准予赐其身疾之早愈。

三、凡有夙世冤欠者,更宜发心助印此书,母娘准予化解之。

四、有年轻之男女欲求好姻缘者,应多发心助印此书,母娘敕命月老仙翁全力促成之。

五、凡欲求事业之发达者,更宜发心助印此书,准予事业飞黄腾达。

六、凡士子之欲求功名顺畅者,更宜发心助印此部圣书,可得雁塔提名之愿也。

七、凡修子欲求积功累德,更应广印此书,母娘准予增添道果,早日证道返回仙乡。

八、凡有求任何之愿者,更宜广发心助印,所求之愿,依功德之大小,酌予应允感应。

九、凡为祖先求冥福者,更应助印此书,可超先人出苦得乐也。

十、凡求子孙之贤达聪明,或欲求子嗣以传承香火者,可发愿助印此书,所求之愿准予成真。

以上乃母娘所恩准之项目,其余不在此十项者,可另呈疏文,由上天相关部门以感应之可也。

童生曰:感谢恩师慈悲之开示,相信世人看了此篇之后,定会发心助印,以渡化更多原灵回天。

(就在济佛师徒谈论间,莲台以飞快之速度穿越阴阳界鬼门关,直达阴山之背后,来到今日游冥之地─第十六层血池狱。)

童生曰:到了是吗?怎么闻到一股刺鼻之污血味呢?我快受不了了!快吐了!

济佛曰:贤生勿惊,已到今日参访目的地,第十六层地狱─血池狱矣!难怪你会受不了,凡胎肉体,灵力尚不足也,为师赐仙丹一颗助之可也。

(此时济佛从袖中取出一颗黑色丹丸,赐予童生服下,童生服用之后,果然神清气爽,不复闻到臭味。)

童生曰:敢问恩师,此狱何故名为血池狱呢?

济佛曰:因此狱乃妇女之经血及被人杀害者之血液汇流而成,故污且臭也。凡人一到此狱,光味道就足以令人窒息,更不用讲说在此受刑之苦。

童生曰:听起来乱吓人,那恩师我们赶快入内参访吧!

济佛曰:可。

(于是师徒二人下了莲台,向血池狱前进,一入内,映入眼帘的是,血池狱之大无法形容,上面有男有女,全在池里载浮载沉,即使会游泳者,到此亦莫可奈何,因游不动也。只见罪魂一边喝着血水,一边呼嚎哀叫,但不管如何呼喊,最后总是沉到池底,鬼差再以尖叉将之捞起,再泼以回魂水,待罪魂醒了后,再予叉入血污池中,如此反覆行刑。)

童生曰:好恐怖!真是看傻了眼。恩师啊!世人犯何过错得入血污池中受刑?

济佛曰:凡世之女孩,有未婚生子,败己金玉之身,只贪一时之快,生下小孩后弃之不顾,或等珠胎暗结之后随意予以堕胎者,皆当受此之刑罚。又有谋财害人命者,强盗杀人者,亦当受此之刑也。

童生曰:感谢恩师之开示,可否叫几位罪魂来访问呢?

济佛曰:可。

(此时济佛命鬼差押解一男一女二魂,至童生跟前跪下,述说在世之罪行。)

女罪魂曰:苦啊!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我少女时不喜欢读书,常跷家在外与其他青少年鬼混吸毒,晚上则睡在一起,且常与不同之男生发生性关系。本不以为意,心想只要快乐就好,没想到不久突然发现珠胎暗结,为怕东窗事发,就以强迫堕胎之方式,将腹中胎儿流产掉。因属私下之行为,造成失血太多晕死过去,等到醒来发觉自己躺在地上浑身是血,才惊觉自己已经死了。后被黑白无常羁押至血池狱,冥王谓我不知努力向学孝顺父母,反倒逃家在外鬼混吸毒、嗑药,将父母生予之金玉之身,予以糟蹋,当受血池之刑,判我在此狱受刑八十年。日日浸泡在血池之中,全身皮肤都溃烂,又口喝污血,真是痛苦啊!真后悔当初糊涂之行为,呜!呜!呜!

男罪魂曰:我乃一强盗,专持开山刀或手枪强夺他人之钱财,若遇反抗或稍有不从,即持开山刀将对方活活砍死,手段凶残。我以为如此得财甚快,且不用花费体力去辛苦赚钱,真好!抢得钱后,即至秦楼楚馆花天酒地及吸食毒品,没钱时再抢,犯案不下数十起,其中还有黑吃黑之情事,以致黑白二道均在捉我。我在一次抢劫一位妇女之钱财时,被警方之巡逻警网发现,予以追捕,我即开枪还击,在警方追捕过程中不幸头部中弹,身亡命丧。冥王谓我年轻力壮不知奋发向上努力赚钱,反倒以强盗杀人之手法杀人害命,罪不可逭,判入血池狱中受苦百年。以上是我的犯罪实情,求济佛及善生救我。

济佛曰:俗云:“天作孽犹可违,自作孽不可活。”汝二人好好在此反省、反省吧!可,今日著书至此,时间不早,回去吧!

童生曰:遵命。

(此时济佛与童生师徒上了莲台,莲台以飞快之速向全真堂而回。)

济佛曰:全真堂已到,童生魂魄投体,可,吾回。